| 上课通知 |
最新开班信息:
2010年03月11-14日
上课地点:湖南师范大学
电子版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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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学校:湖南师范大学 |
|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010-62920618
010-62920617
传真报名:010-82414854
联 系 人:阴老师 刘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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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J.M)招生简章
| 一、 |
课程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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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关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要求,加大人才培养的工作力度,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行业和部门,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J.M)深圳班正式招生。 |
| 二、 |
报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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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31日)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原学专业不限)。 |
| 三、 |
报名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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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者先到湖师大深圳报名点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由深圳报名点统一组织考生办理。报考者须本人携带身份、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到报名点办理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填写报名信息。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及学籍。 |
| 四、 |
初试时间及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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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试时间 :2010年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 :全国联考: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民法、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具体考试科目以教育部有关文件通知为准。
3、联考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校本部 |
| 五、 |
复试及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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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为政治理论考试,由湖南师范大学自主组织命题。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09年165分,英语要求较低)。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的学习或工作业绩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
| 六、 |
学制、学习年限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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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采用在职学习的方式。学制2-3年。周末或节假日集中上课;
单证班:通过十月全国联考;学生按照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大学审核通过后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课程班:通过全国法律硕士(J.M)联考后,申请相应硕士学位及学历,以上费用可直接冲抵学费和教材资料费。如果联考未通过,完成法律硕士的培养计划,考试合格者,颁发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 |
| 七、 |
学费及教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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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班:学费35000元/人、报名费350元/人、教材费1100元/人。
课程班:学费25000元/人、报名费350元/人、教材费1100元/人。 |
| 八、 |
信息查询和考前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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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请留意网站动态。考前拟举办强化辅导班,名师应试指导,直击考试重点,按3500元/人收取辅导费(含考试大纲、复习资料费等),历届反馈效果良好。 |
| 九、 |
招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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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62920618 62920617
传真报名:010-82414854
联 系 人:阴老师 刘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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